关于我校2010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第一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6-02-28 点击次数:

20091012,国家留学基金委在北京召开了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会议。根据会议精神,2010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将建立留学候选人预选制度。我校将于12月下旬组织“2010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预选拔评审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20091220之前:项目申请人准备预申请材料交研究生院培养处,具体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一。

220091220-2010年1月10:学校组织项目第一轮评审,确定拟推荐人员名单。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类别的学生,如没有外语成绩证明,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

32010131:学校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我校201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留学推荐人员名单”。

为了保证“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选拔工作质量,请各院(所)、博士研究生导师积极推荐优秀人才,充分利用已有的国际合作渠道,指导和帮助有志于出国留学的同学与国外导师联系,尽早获得出国留学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按时保质完成本年度学校选派计划。研究生如被选拔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将追加其导师第二年的招生名额。

附件:

一、我校2010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第一轮评审申请人准备材料说

二、中国地质大学2010年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一

我校2010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第一轮评审申请人准备材料说明

申请材料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并加上封面,提交一份学校评审。

1.《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

2. 身份证复印件;

3. 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由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开具)。

4.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 主要科研成果(清单及摘要)

6. 详细的国外导师情况介绍(包括科研情况、发表论文检索情况等)中英文各一份。

7. 获奖证书复印件

8.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9. 学习计划(若暂无外方接受导师,只需要国内导师签字)

10. 收取学费明细表(仅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11. 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复印件

12. 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13.拟留学国外院校(研究所)介绍以及留学专业介绍(包括按照上海交通大学提供的世界高校排名表中留学国外高校排名及专业排名情况),中英文各一份。

14. 其他信息。若还有其它待说明的事项,可同时提供相关材料。

注:学校组织第一次评审时,申请人如果没有第81112项材料,可暂不附,但是必须给出相关的书面证明。例如没有正式邀请信,可以给出对方学校意向性的邮件。

附件二

中国地质大学2010年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以国家发展战略、国家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对人才的需求为导向,以培养一批能够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具有国际视野的拔尖创新型人才为目标,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证。

2.发展目标

紧密配合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加速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在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中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培养一批若干年后国家建设所需各行各业拔尖创新人才及优秀教学科研人员。与此同时,通过学生交流带动科研合作,建立国内外稳定持久的学术交流渠道。

二、选派计划

1.选派规模与选派类别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0年计划选派6000名研究生出国留学。其中,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5000名,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1000名。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博士研究生,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选派比例应占50%。鼓励联合培博士生在双方高校协议基础上获得联合博士学位(joint degree)或者博士学位(double degree)。

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博士研究生和少量硕士研究生,暂不设类别比例要求。

2.推荐名额与类别比例要求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按照不超过签约名额的120%推荐人选,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博士生应按照1:1的比例推荐。

我校2010年选派计划如下(共36名):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18名):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2)联合培博士研究生(18名):留学期限为6-24个月。研究生如被选拔为国家公派留学联合培博士研究生,可保留并适当延长我校学籍。

3.留学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联合培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硕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12-24个月,具体根据所申请奖学金项目的相关规定执行。

4.选派专业领域

重点选派的领域为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中确定的重点领域及优先主题、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和基础学科应占总选派规模的85%,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应占总选派规模的15%

5.留学单位

留学人员应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或国际知名的研究所、实验室,国别不限。

6.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费由国外接受学校或导师负责提供或免除。

此外,对少数赴国外一流高校、一流专业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如其学科专业确为国家急需、且难以获得外方学费资助,特别是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专业,可提供学费资助。

三、申请条件

1.关于申请人

①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②申请人均应来自“985工程”二期基地、平台,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创新团队,或国家重点学科;

③申请时应为就读高校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

④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外语水平符合国外院校的语言要求;

⑤身心健康;

⑥对选拔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按具体项目规定执行。

本项目选派范围暂不包括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未执行人员、已获外方全额奖学金资助人员以及正在境外学习、工作的人员。

2.关于申请类别及要求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为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75320日以后出生);申请时需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雅思、托福考试成绩单或外方院校或导师出具的外语合格证明、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申请学费资助者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各方面均有突出表现;各项学习成绩优秀,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世界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极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科学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2)联合培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为就读高校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年龄不超过35岁(1975320日以后出生);需提交国外院校正式邀请信、双方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外语合格证明和可能发生的与学习相关费用说明;入学时间为申请当年。申请人如无法在规定毕业时间内完成留学计划,需推选单位单独出具同意推迟答辩、毕业的书面证明。

3)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0岁(1980320日以后出生),应已具有学士学位,或为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时须提交国外教育机构的入学通知书。仅限申请规定的专项硕士研究生项目,具体可参阅2010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指南。

四、选派办法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提前预选,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学校负责选拔推荐功过作;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拟选派人员名单,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后予以公布。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主要依托高校及博士生导师与国外高水平教育机构的合作渠道选派;同时可利用教育部/留学基金委现有与国外大学/科研机构合作项目渠道派出。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主要通过教育部/留学基金委现有与国外大学/科研机构合作项目渠道派出;同时也可利用学校现有国际交流/科研合作渠道。

2009年开始,学校全面启动“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设立了研究生教育国际交流基金,用于资助博士研究生出国联合培养、参加高水平的国际学术会议等。该项目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申报工作与“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统一组织。主要资助博士研究生因导师的国际合作研究项目需要而出国() (一般不少于三个月,不超过半年),通过参与知名学者的研究工作,或利用国外先进的研究设备,开展学位论文研究工作。本基金的申请条件与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相同,本基金将资助其国际旅费、全部或部分国外生活费,全额资助生活费标准参照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标准执行。

五、工作进度安排

1. 20091220之前:项目申请人准备预申请材料交研究生院培养处。

220091221-2010年1月10:学校组织项目第一轮评审。

32010131前:学校上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我校201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留学推荐人员名单”。

4. 2010220-3月5项目留学候选人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补充提交其他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清单见附件。

5. 2010310左右: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第二轮评审,遴选最终确定推荐人员名单。

6. 2010年3月20前:学校审核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项目申请人材料。

7.20104月: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呈报教育部审批。

8.20105月底:留学基金委确定并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9.20107月起:被录取人员陆续派出。

附件:报留学基金委推荐人员申请材料(一式三份)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校内评审意见书(申请学费资助人员提交)

4.两封专家推荐信(申请学费资助人员提交)

5.身份证复印件

6.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7.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8.在籍证明

9.推迟毕业证明(博士三年级申请联合培养需提交)

10.主要科研成果(清单及摘要)

11.详细的国内外导师介绍

12.获奖证书复印件

13.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4.学习计划(若暂无外方接受导师,只需国内导师签字)

15.收取学费明细表(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16.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复印件

17.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