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党政管理等岗位人员
聘用(聘任)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党政管理等岗位人员编制及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试行)》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党政管理等岗位人员聘用(聘任)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院党政管理等岗位人员聘用(聘任)实施方案。
一、 聘用(聘任)岗位及职数
院办公室主任 1人;
组织人事秘书 1人;
教 务 科 长 1人;
教 学 秘 书 1人;
研究生秘书 1.5人;科 研 秘 书 0.5人;
事 务 秘 书 1人;
学生专职政工干部 6人(含分团委书记1人)。
二、 聘用(聘任)条件
1.学校全民所有制正式职工及原工作岗位属此次聘用(聘任)范围的集体所有制职工。
2.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应聘党务工作、研究生及学生专职政工干部等管理工作岗位,必须是中共党员。
4.应聘党政管理岗位,应具有大专(含大专专业证书)及以上学历;若从其它岗位新聘任至管理岗位,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
5.应聘思想政治教育岗位,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第七次校务会议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会议纪要》(中地大(汉)发〔2004)20号)规定,从其它岗位新聘任至教学管理、科研管理、人事及组织管理等岗位的人员,原则上必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从其它岗位新聘任至研究生管理岗位的人员,原则上必须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
7.根据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有关要求,应聘教学管理岗位原则上必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对于原在教学管理岗位工作且具备大专、非全日制本科学历的人员,由有关职能部门协同学院对其素质和能力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为合格者可参加教学管理岗位的应聘。
8.近几年来校且与学校和具体用人单位签订协议的教职工,若现工作岗位需要其继续工作,原则上须按协议规定工作满五年方可应聘其它工作岗位。
9.聘任副科岗位,必须近两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新聘任副科岗位,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两年及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且工作一年及以上;
(3)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且工作两年及以上;
(4)新调入我校工作的人员除符合规定的各项条件外,必须来校工作满半年。
10.聘任正科岗位,必须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新聘任正科岗位,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硕士研究生毕业,且工作三年及以上;
(3)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且工作四年及以上;
(4)新调入我校工作的人员除符合规定的各项条件外,必须来校工作满一年。
三、岗位职责
(一) 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 负责办公室全面工作,拟定办公室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 围绕学校、学院中心工作开展调研,主动参政议政,及时提意见、建议;
3. 负责办公室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学习;
4. 负责组织、安排学院召开的各种会议,做好记录、起草和整理本院颁发的各种文件,及时组织上报本院工作信息、动态信息,并做好事务公开工作;
5. 负责上级及学院的行政公文的登记、转送、归档及保管工作;
6. 负责本院信息化建设及时更新网页,认真做好报刊、杂志订阅和收发工作;
7. 负责学院印章保管和使用,出具对外行政介绍信;
8. 协助主管领导保管和使用好办公费、福利费、车公里费及接待费的开支,负责学院财、物管理及办公用品和设备购置;
9. 协助主管领导做好工会、安全、保卫、卫生等工作;
10. 协助主管领导做好开发和创收工作,负责对外联系与接待工作;
11. 负责协调好各系、室工作关系,提供良好的服务;
12. 完成院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总支干事及人事秘书岗位职责
党总支干事及人事秘书在党总支部委员会及其书记领导下进行工作。其基本职责是:
1.协助总支书记做好党务管理及人事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党总支部委员会有关文书的起草和呈报下达工作,做好党政联席会、党务及人事管理有关的会议记录;
2.及时并按规定收缴各支部的党费,按时上交党委组织部,认真做好学校下拨党费和其他费用的管理及使用;
3.及时准确地掌握本单位党员和其他党内统计数据,并按照党委组织部要求搞好半年和年报统计;
4.及时准确地掌握党员各个环节的材料审查把关、新党员的注册登记及预备党员资料的保管;
5.认真做好新生、毕业生、调进调出人员、职工退休以及职工流动等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准确掌握本院流动党员、出国党员、毕业生滞留学校党员的流向情况,并协助总支负责人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6.协助各党支部抓好党员教育、发展党员等组织建设工作。积极做好分党校日常工作及与组织员的联络、服务工作;
7.会同人事处做好教师教学工作量的核定、教职工的培训、教师职称评审以及考核和岗位津贴的发放等工作;
8.负责院党务及人事管理有关材料的收集、填报、审核、整理、汇总及建档工作;
9.协助领导做好工会、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等工作;
10.完成总支、行政以及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教务科科长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教务科的工作,围绕教学开展调查研究,主动为教学改革和各项管理提出意见、建议;
2.协助主管院长、教研室制(修)订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
3.协助院长做好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工作,编写教学日历、实习计划等教学资料;
4.合理安排好室内教学、实践教学等各个教学环节,及时协调处理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协助院长做好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实验(实践)教学质量、课程考试质量等进行管理、监控以及教学评估等工作;
5.认真做好有关教学方面的资料收集、整理、教学档案建立工作以及教学数据统计与分析,熟练掌握教务管理系统,按学院、教务处的要求维护有关数据、信息;
6.定期制定工作计划,总结教学经验,严格执行学校各项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及时协调处理教学和日常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7. 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与教学立项;
8. 协助主管院长做好全英语教学班级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9. 完成院领导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教学秘书岗位职责
1.负责本院日常教务管理工作,熟悉教学管理规程,避免教学事故发生;
2.负责收集、整理各类教学数据,为教学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3.负责收集、整理、保存各类教学资料;
4.协助院长做好教学质量核查、教学评估、教学研究、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学系列评估等项工作;
5.协助系、教研室安排好各门课程的考试,并做好考试成绩的记载和上报工作;
6.协助院长做好教学实习的组织与毕业生论文答辩工作;
7.具体负责学生学籍、成绩管理工作,严把学籍管理关;
8.完成院系领导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研究生秘书岗位职责
1.协助研究生院完成教学任务书、排课工作;学院专业课教学组织与考试考务安排;学院开设研究生课程教学档案管理;硕士研究生中期筛选;学籍管理等工作(新生入学注册、学期注册);
2.根据研究生院统一部署和学院的要求,完成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与修订;组织学院教师申报研究生教学研究项目;负责学院开设的研究生课程的日常教学检查与评估;
3.负责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文答辩、学位申请材料收集整理以及优秀学位论文评审材料上报工作;
4.负责非学历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
5.协助院长(副院长)完成导师队伍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
6.研究生的招生宣传、政策咨询;学院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与招生目录编辑;博士、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务;业务课的命题、评卷、复试、调档及录取等工作;
7.协助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完成学院当年拟录取生的合同签定、户籍整理、录取手续的办理;
8.负责安排院研究生的助教、助管、助研的申报和考核工作;
9.负责院研究会的组建、管理及院研究生的科技论文报告会工作;
10.完成院领导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科研秘书岗位职责
1.协助院领导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学科、本单位学科发展与科研发展的年度规划和长期规划;
2.积极而有效地组织本院各级各类基金、科研项目的申报;加强对各类在研项目的管理。组织力量积极争取承揽应用部门委托的研究课题;
3.认真组织好教学科研人员各类优秀成果的评奖工作;
4.支持并积极组织本院教学科研人员主动参与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活动,办好本院的形式多样的学术讲座;
5.认真作好本院教学科研人员各项科研数据的统计工作,建好本院科研人员数据库;
6.要及时将教学科研人员的有关科研的建议反馈给学校,同时要将本院的科研信息及时提供给科研处;
7.作好本院年终科研业绩的统计和考评工作;
8.建立本院教学科研人员的科研档案,作好归档管理工作;
9.积极完成院领导和主管部门交办的有关科研管理工作。
(七)事务秘书岗位职责
1.热心为师生员工服务,积极为师生员工排忧解难;
2.在总支副书记的指导下,负责学生活动经费有效使用;
3.负责学生奖学金的审核和发放;
4.负责完成学生贷款的有关事宜;
5.负责催缴学生学费,协助教务科处理未交学费学生的成绩处理;
6.负责做好学生学期初的注册工作,及时向院领导通报学生的到校情况;
7.负责完成学生生病的借款、违纪学生处分的行文落实及学生学籍档案的完成;
8.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八)学生专职政工干部职责
分团委书记职责以校团委规定的要求为准;
政治辅导员(德育教师)职责以校学工处规定的要求为准。
四、聘任程序
1.符合应聘条件的教职工,按照个人应聘意向填写《教职工应聘表》,每名教职工可同时应聘1至2个工作岗位,若应聘2个工作岗位,则需明确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
2.由总支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3.成立经济管理学院党政管理等岗位竟聘考评评委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聘任的原则,进行竟聘考评,每个应聘者陈述7分钟,回答问题3分钟;
4.召开党政联席会,决定聘任人选,并报人事处审核、备案。学校批准后,公布聘任结果。
五、聘用(聘任)工作时间安排
1.
2.
3.
4.
5.
六、其它
聘用(聘任)相关政策及聘后管理,按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党政管理等岗位人员聘用(聘任)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经济管理学院
二OO五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