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陈永佳 发布时间:2024-05-27 点击次数: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地大发〔2019〕26号)文件规定,我院拟对达到最长修业年限且未达到结业要求的19级研究生汪进城(学号1201940118)做退学处理,学生本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逾期视为放弃权利,将不再受理。
公示期:2024年5月27日—2024年6月4日
联系人:翟老师
联系电话:027-67884144
申诉材料接收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东区档案馆楼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