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资环中心开放基金申请通知

发布人:赵谦 发布时间:2018-04-25 点击次数: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资源环境经济研究中心

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战略重点实验室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国矿产资源战略与政策研究中心

2018年开放基金申请通知

按照中心建设的要求,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资源环境经济研究中心(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与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战略重点实验室与中国矿产资源战略与政策研究中心2018年度设立开放基金资助符合本中心研究方向的研究项目。现将2018年度开放基金申请通知如下:

1.申请者须先填写中心开放基金申请表。本次开放基金项目的申请面向中心内外、校内外。校外学者作为第一申请人的,课题组须有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的教师或研究生参加。申请人必须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本开放基金属年度项目,一般在1年内完成。2018年度开放基金分为重点一般两个层次。资助额度: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1-2万元。项目由本中心学术委员会评定。凡通过者,中心将通知入选者。经费使用遵循国家、学校财务和中心开放基金管理规定。经费使用范围包括:设备使用费、资料费、论文著作发表费、评审费、会议费和差旅费。对于经费使用不合理或不按进度完成计划的课题,中心有权调整、停发或收回基金。

3.凡属中心开放基金资助的课题,其成果由本中心、研究者所在单位及其它资助单位共享,完成的论文必须将“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资源环境经济研究中心、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战略重点实验室或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国矿产资源战略与政策研究中心”标注为作者单位的字样。校外申请者可把“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标注为作者第二单位。课题验收材料以在我校认定的重要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为主。重点项目必须在我校认定的T3类以上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论文,一般项目必须在我校认定的T5类以上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论文。对发表在T2及以上的资助者,其在下一年度的申请将给予优先考虑。

4.本中心资助的项目原则上在项目完成后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估,评估的主要依据是以上和项目协议规定的内容。评估为不合格者,3年内不受理其所申报的项目。

5.申请自即日起开始,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3日。

联系电话:(027)67883182  15337271477

联系人:郑晓军

Email:zyhjjj@cug.edu.cn

                                       

2018年4月20日

附件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资源环境经济研究中心、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战略重点实验室、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国矿产资源战略与政策研究中心2018年度开放基金课题指南

附件2: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资源环境经济研究中心、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战略重点实验室、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国矿产资源战略与政策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