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
2016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及我校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指示,特制定我校2016年秋专业硕士入学复试方案如下:
工作原则
1、 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坚持客观评价,提高复试工作的有
效性;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以人为本,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2、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坚持复试
淘汰制。
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招生指标 |
已接收推免生 |
统考生上线人数 |
可用于招收统考生人数 |
125300会计硕士 |
22 |
4 |
99 |
18 |
025600 资产评估硕士 |
11 |
1 |
3 |
7 |
085240物流工程 |
10 |
0 |
11 |
10 |
合计 |
43 |
5 |
113 |
|
2、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见表二:
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会计硕士 |
202 |
39 |
78 |
资产评估硕士 |
325 |
45 |
68 |
物流工程 |
265 |
36 |
54 |
划线原则:会计硕士按照150%划线,上线人数未超过可录人数120%的专业按国家复试分数线划线。
推免生已完成复试,不再参加此次复试,但必须体检。参加复试考生名单见(附件一)。
一、资格审查
1. 资格审查内容:
①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单位红色公章;在2016年9月前可毕业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毕业证待办证明》或《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表》,网络教育考生需要出具所就读高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学历有疑问考生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复印件和准考证;
③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交验学生证、在校成绩单。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
④ 提交近期一寸免冠登记照一张。
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资格审查时间:
2015年3月27日上午8:00—9:00
3、资格审查地点:
经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办(北三楼201)
4、复试费用100元/人,在资格审核时收取。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口试,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三个部分
1、专业课笔试:闭卷笔试,各科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各学科复试笔试科目见表四。
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名称
代码及名称 |
复试笔试科目名称 |
复试笔试地点 |
复试笔试时间 |
|
125300 会计硕士 |
会计综合(会计学、财务管理) |
北区综合楼302; |
3月27日上午9:00—11:00 |
|
085240 物流工程 |
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
北区综合 楼303 |
3月27日上午9:00—11:00 |
|
025600资产评估硕士 |
矿业权评估 |
|||
125300会计硕士 |
政治理论 |
北区综合楼302 |
3月27日下午1:00—3:00 |
|
|
|
|
||
(1)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察考生外国语听说能力,考察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等。
(2)外语口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外语听说能力
每位考生面试的时间按学校规定,现场抽签决定顺序,当场给分。面试评分标准见(附件二)。
表四 外语口试、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小组名称 |
参加面试专业 |
面试地点 |
面试时间 |
会计硕士组 |
会计硕士 |
北综合楼303 304
|
3月27日下午3:00—5:30 |
物流工程组 |
物流工程、资产评估硕士、 |
六、体检:体检不必空腹
1、体检时间安排: 3月28日—29日,校医院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体检流程:首先到北三楼201领取体检表,然后到医院三楼财务室交费(40元/ 份),(本校毕业生自带照片一张在交费同时另交10元再领取一份“毕业生体检表”做毕业档案备用, 5月份不再参加“毕业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成绩计算及使用
1、复试成绩为专业课笔试,外语口试,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之和,满分为300分。
总成绩=100*(初试成绩/初试满分)*50%+100*(复试成绩/复试满分)*50%。
2、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名单及奖学金等级。
3、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及格(60%)者(包括单项不及格和总评不及格)不得录取。
八、录取
1.录取规则
招生计划和奖学金比例,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确定录取名单和奖学金等级。
2.学费和奖、助学金
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发放标准按《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长办公室关于公布研究生学费和学业奖学金新标准的通知》(地大校办字〔2013〕32号)等文件执行。
表五 学业奖学金比例及标准
类别 |
一等奖学金 |
二等奖学金 |
备 注 |
||
比例(%) |
额 度 |
比例(%) |
额 度 |
专业硕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10000元/年 |
|
会计硕士、资产评估硕士、物流工程 |
70 |
8000元/年 |
30 |
4000元/年 |
3.录取类别
定向: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档案不转入学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定向地区工作(定向到地区仅限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中的无定向单位人员,可转档案)属于定向。我校招收的除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外的定向考生的培养经费,均由定向单位提供,且需于4月20日前签订委托培养协议。
非定向:档案须转入学校且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全日制在校学习的属于非定向,毕业后按国家就业政策就业。非定向考生须于4月20日前将档案转至学校(应届生可于毕业后转档案),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4.办理录取手续:包括调档、政审、签订委培协议等。调档及政审函在资格审核时向考生发出,委培生不调档,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合同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下载。录取手续办理时间为经济管理学院主页公布拟录取名单后,4月20日前。办理方法为拟录取考生将调档函及政审函交、委托培养合同等交有关部门办理(在校生一般是学工处负责填写政审及调档,应届生档案可延迟至7月15日。往届生由单位或者是人才交流中心、户口所在街道办理政审和调档及签订委托培养合同),政审不合格、未签订委托培养合同的定向考生、没有按照规定调档的非定向考生均取消录取资格。
九、考生注意事项
1.乘车路线如下:
武昌火车站:乘59路车直达,或乘538路至鲁巷转709、59,401路公交车,至终点站下。
汉口火车站:乘536路车至鲁巷,转709、59,401路公交车,至终点站下。
飞机场乘机场大巴,至武昌傅加坡,转乘59或709,401路公交车,至终点站下。
2.联系方式:
Email:jjb@cug.edu.cn
电话: 027-67884144
3. 复试疑议申诉渠道
校研招办:027-67885153
校纪委:027-67884345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经济管理学院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