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经济管理学院综测素质测评实施办法》(2023.3修订)的通知

发布人:陈永佳 发布时间:2023-03-31 点击次数:

全体本科生:

根据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情况及校院相关办法的发布、更新,经学院综合测评修订小组讨论研究,对《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作如下调整:

1. 根据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2021年9月发布的新版《<国家学生体质测试健康标准>实施暂行办法》,调整了身心健康素质中体测成绩标准。

2. 根据学院综合测评修订小组研究,调整了发展素质中个人荣誉中国家级、省级荣誉的得分并取消了得分上限。

3. 根据学院综合测评修订小组研究,调整了发展素质中学术论文、专利中T1级别期刊的得分并取消了得分上限。

4. 根据学院2023年3月发布的《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竞赛级别认定办法》,调整了发展素质中参加竞赛的分数并取消了得分上限。

5. 根据学院综合测评修订小组研究,针对发展素质中有排名顺序的竞赛、项目、活动等,对排名第一、排名位于前30%者、排名位于30%-70%者,排名位于后30%者差异化赋分。

6. 根据学院综合测评修订小组研究,调整了发展素质中院级科研类项目的分数。

7. 根据学院综合测评修订小组研究,调整了发展素质中参加学生工作的部分分数。

8. 根据学院综合测评修订小组研究,调整了发展素质中参与活动的部分分数。

本办法自2023年4月起施行,原办法同时废止。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经济管理学院学工组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