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的通知

发布人:陈永佳 发布时间:2023-06-01 点击次数:

一、评选对象

2023年7月前达到毕业要求、取得毕业资格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博士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树立榜样、鼓励先进,主要体现为就业质量和获省部级及以上荣誉方面。(注意:优秀毕业生是已经确定就业去向的,升学、就业均可,必须在就业系统完成签约或就业方案上报,否则视为无效)

三、名额分配

根据各专业实际毕业人数,现将我院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如下:

<硕士>应用经济学4名、管理科学与工程4名、工商管理4名、资产评估5名、应用统计2名、会计专硕5名;

<博士>不分专业,1名;

<公共名额>不限专业、不限硕博,1名。

四、评选组织

1、硕士各专业采取班级推荐的方式,推荐名单需在班级群公示至少1天;

2、博士和未获得班级推荐名额的硕士采取自由申报、学院评选的方式;

3、最终评选名单将会在“经管2023届毕业生群”(qq群号:246577679)进行公示。

五、评选要求

1、评选对象请认真梳理总结相关优秀事迹,填写《优秀毕业生评选登记表》,并附个人竖版生活照(电子档)一张,便于通过网站、微信、电子屏等进行宣传;

2、2020级硕士以班级为单位将《优秀毕业生评选登记表》电子版、个人竖版生活照和班级公示截图,在6月4日中午12时前发送至邮箱chen_jing_2021@163.com,邮件主题为“xxx班优秀毕业生推荐”,并在6月5日17时前将《优秀毕业生评选登记表》纸质档交到未来城经管楼412或南望山档案馆405A;

3、博士和未获得班级推荐名额的硕士在6月3日17时前将《优秀毕业生评选登记表》电子版和个人竖版生活照发送至邮箱chen_jing_2021@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优秀毕业生申报”。

六、其他说明

1、对评选为“优秀毕业生”的,离校前有违法违纪、对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或因个人原因不能如期毕业者,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2、对于提交材料不合规、不属实的毕业生,撤销其获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