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3项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实施办法(2023年5月修订)的通知

发布人:陈永佳 发布时间:2023-06-14 点击次数:

经济管理学院全体全日制研究生:

为培养学生的科研思维、创新意识、协作精神和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促进全体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经前期方案讨论、召开两轮听证会、研究修改意见,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对《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硕士学业奖学金”)、《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博士学业助学金”)、《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研究生国奖”)进行修订,调整内容如下:

一、学业奖助学金

1、根据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小组研究,将“硕士学业奖学金”中不得参评学业奖学金的情形,修改为“无故不参加党、团、班级组织集体活动,且屡教不改者”;

2、根据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小组研究,调整了“硕士学业奖学金”和“博士学业助学金”中“日常表现”的赋分方式;

3、根据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小组研究,调整了“硕士学业奖学金”中“课程成绩”的计算公式;

4、根据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小组研究,“硕士学业奖学金”和“博士学业助学金”中调整了“社会工作”党支部、团支部、班级学生干部加分系数,新增了“社会工作”奖励加分;

5、根据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小组研究,“硕士学业奖学金”、“博士学业助学金”中新增了科研竞赛的参与分;

6、根据学院2023年3月发布的《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竞赛级别认定办法》,调整了“硕士学业奖学金”、“博士学业助学金”中“科研竞赛”的分数,针对有排名顺序的竞赛,新增了差异化赋分方式;

7、根据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小组研究,调整了“硕士学业奖学金”、“博士学业助学金”中“个人荣誉”和“其他竞赛(社会实践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的分数;

8、根据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小组研究,调整了“硕士学业奖学金”、“博士学业助学金”中“学术会议”总分上限和宣讲论文分数,新增了线上会议加分次数上限;

9、根据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小组研究,调整了一年级博士研究生的“博士学业助学金”等级,其他年级博士研究生由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小组根据比例要求按专业和年级分配名额。

二、国家奖学金

1、根据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小组研究,调整了“研究生国奖”中“个人荣誉”和“其他竞赛(社会实践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的单项分数和总分上限;

2、根据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小组研究,调整了“研究生国奖”中“学生工作”的基础分,新增了奖励分;

3、根据学院2023年3月发布的《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竞赛级别认定办法》,调整了“研究生国奖”中“学术竞赛获奖”的分数,针对有排名顺序的竞赛,新增了差异化赋分方式;

4、根据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小组研究,调整了“研究生国奖”中“学术会议”总分上限和宣讲论文分数,新增了线上会议加分次数上限。

以上3项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自2023年6月起施行,原办法同时废止。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经济管理学院

202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