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努尔夏提·居勒提 发布时间:2024-08-30 点击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工作队伍建设,选优配强辅导员队伍,按照《关于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地大党发[2022]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面向在校全日制研究生(硕士或博士)选聘5名兼职辅导员,主要协助学院本科生及研究生年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以及党建、团学、就业、奖助、双创、宣传、安全稳定等专项事务。其中,南望山校区招聘1名,未来城校区招聘4名,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2.坚持学生综合能力素质与岗位匹配;
3.坚持选聘学生与学院双向选择,学生需经导师同意。
二、选聘条件
1.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热爱学生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
3.具备相应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曾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开展工作能够独当一面;
4.有一定的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独立观察与分析能力、良好的组织协调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身心健康,品学兼优,作风严谨,能较好处理好工作与科研学习的关系,在岗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
选聘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在同等情况下,具有兼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荣获校级以上有关学生工作的荣誉,有志于毕业后从事高校辅导员职业者优先录用。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8月30日-9月6日,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填写《经济管理学院兼职辅导员报名表》(附件1),并提交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至邮箱:ddjgxy_ps@163.com。邮件及附件命名:“兼辅报名+姓名+电话”
学院学工组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参加面试学生。
(二)面试
学院学工组负责面试工作,具体时间待资格审查结束后,以短信方式通知。重点考察面试者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临场反应能力、仪态仪表以及对学生工作的态度和个人职业规划等方面。
(三)录用
学院完成评审及公示工作,确定工作时间和内容并上报本科生院和研究生院备案,拟录用兼职辅导员上岗工作。
四、聘期及考核
1.正式录用兼职辅导员具体岗位安排由经济管理学院学工组调配管理,每学年为一个聘期,经考核合格者,颁发聘用证书,符合续聘条件者可连续聘用,直至学生毕业离校。
2.兼职辅导员实行坐班制,除上课时间和导师要求的学术活动时间外,应保证至少每周5个半天的上班时间。
3.每个聘期结束后,学院对兼职辅导员进行考核,采取本人自述、民主测评及学院考评相结合的形式。
五、岗位待遇
兼职辅导员(德育助理)岗位津贴由基本津贴(1000元)+学院绩效津贴组成,按相关规定逐月发放,每年计10个月。
附件:经济管理学院兼职辅导员报名表
经济管理学院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