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努尔夏提·居勒提 发布时间:2024-11-11 点击次数:
学院全体本科生: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手册》及《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锦冠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的要求,学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即日起启动本科生锦冠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名额、金额如下表:
名称 |
奖金标准 |
人数 |
备注 |
锦冠励志奖学金 |
3000 |
5 |
限大二、大三、大四同学申请。 |
一、评审程序
1.11月17日前,学生登录学校新版信息门户-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奖优申请,提交锦冠励志奖学金申请;
2.学院组织评审。由学院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进行等额评审。
3.学院评审后,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听取师生意见。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奖励与资助中心。
4.获得学院推荐的地大锦冠励志奖学金学生,需提交个人事迹材料的电子文档(不需上交纸质材料),请申请人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在公示期结束前,命名为“奖项名称+姓名+专业+年级”发送至邮箱:1761541354@qq.com。
事迹材料要求:有题目,要求言简意赅、有吸引力;真实详细地反映本人的优异表现,格调积极向上、语言质朴流畅,给同学们在学习方法、学习精神等方面以启发帮助,1500字左右。
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学期已经获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英才奖学金、社会类奖学金的本科生不再申报。
(二)本科生使用的学习成绩、综测、体测为2023-2024学年成绩,其中学习成绩使用的是2023-2024学年不含通选和创新创业学分的平均学分绩点,荣誉成果日期须在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之内。
(三)获得者提供的评选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荣誉称号和追回奖学金,并给予纪律处分。
其他未尽事宜由经济管理学院社会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另行通知或解释。
经济管理学院学工组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