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努尔夏提·居勒提 发布时间:2026-09-18 点击次数:


全院研究生: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和《关于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及社会(捐赠类)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经济管理学院2026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与指标分配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30000元/人、硕士研究生20000元/人,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20000元/人;

2、本年度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18名(博士生3名、硕士生15名),校长奖学金名额为3名;

3、本年度我院可推荐至多1名博士生、2名硕士生为全校公共名额候选人,参与竞争学校国家奖学金公共名额。

二、申报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研究生,参评时学生应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并已按要求完成归档、缴费、注册等手续。

三、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四、申请及评定程序

1、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由党委书记薛保山和院长於世为任主任委员;

2、符合参评要求(详见《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的研究生自愿申报,根据要求填写相关材料(详见《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材料清单及填写注意事项》),相关附件可在班群下载;

3、纸质材料审核时间为10月9日上午8:30-12:00,地点为未来城校区经管楼410,审核通过后将电子档材料发送至邮箱(19971194206@163.com);

4、10月10日,评审委员会对材料进行二次审核和汇总;

5、10月12日-10月16日,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确定拟获奖人选及公共名额推荐人选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发展支持办公室。

五、其他说明

1、参评论文成果及分区认定参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各学科期刊分类目录(2023版)》;

2、国家奖学金成果认定时间为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校长奖学金成果认定时间为所在学习阶段取得的成果,往年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社会类奖学金的成果不得重复使用,一旦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3、2025年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将优先推荐参与竞争学校公共名额;

4、请严格按照时间提交相关材料,过时恕不受理;

5、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及相关人员,可在院内公示阶段以邮件形式实名提出异议(1261837311@qq.com),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过期不予答复。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