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陈永佳 发布时间:2023-02-15 点击次数:
学院本、研同学: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手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手册》及《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锦冠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的要求,学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即日起启动锦冠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名额、金额如下表:
名称 |
研究生标准 |
人数 |
本科生标准 |
人数 |
备注 |
锦冠励志奖学金 |
5000 |
1 |
3000 |
5 |
限研二、研三以及大二、大三、大四同学申请。 |
一、申请方式
即日起开始申报,凡符合条件的同学均可申请,申请表及评选办法见附件。
本科生个人申请表及支撑材料请交至学工组蔡杨老师处(经管楼419)并扫描二维码填写问卷(无问卷信息视为材料不齐全,无评选资格)。
研究生个人申请表及支撑材料请交至学工组陈静老师处(经管楼412)。
所有奖项均需提交纸质支撑材料。包括已公开发表文章的复印件、成绩单原件(通过学校信息门户-证照大厅下载)、荣誉证书复印件、其他相关支撑材料等,装订成册。
二、时间安排
申报截至时间为2023年2月17日17:00。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2022-2023第一学期已经获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英才奖学金、社会类奖学金的本科生不再申报。
(二)2022-2023第一学期已经获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再申报。
(三)本科生使用的学习成绩、综测、体侧为2021-2022学年成绩,其中学习成绩使用的是2021-2022学年不含通选和创新创业学分的平均学分绩点,荣誉成果日期须在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之内。
(四)研究生申报使用的成果仅限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产生的成果,同一成果仅能使用一次。
(五)获得者提供的评选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荣誉称号和追回奖学金,并给予纪律处分。
其他未尽事宜由经济管理学院社会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另行通知或解释。
问卷二维码(本科生需填写):
问卷Link:https://wj.qq.com/s2/11692867/7d75/
经济管理学院学工组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