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2024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方案

发布人:陈永佳 发布时间:2025-04-16 点击次数:

为保障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大类专业分流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生院《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本科生大类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公布经济管理学院大类专业分流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导向,培养宽口径、厚基础、高素质、强能力,具有创新精神的复合型高级经济和管理人才。按照“贯通”培养和“分段”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学生进校后前2个学期,以通识教育课和大类平台课学习为主,在第2学期中期,学生再选择具体的专业继续学习。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专业分流工作小组,指导实施分流工作,名单如下:

组长:杨昌锐、於世为

副组长:肖建忠

监察员:李纪亮

成员:池毛毛、龚承柱、李龙锡、杨洁、李会琴、光峰涛、朱永光、张弛、石磊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专业分流工作的领导与监督,对重要事项进行公示,畅通信息咨询和申诉受理渠道,并做好记录。监察员监督分流各环节工作情况。

2、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原则。学生根据对专业发展与社会需求的了解,结合自身情况理性选择专业,自愿填报分流志愿。

3、注重专业发展原则。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发展规划、教学资源配置及有效利用、办学实际条件、社会对人才培养需求等因素,合理设置各专业班级数目与拟接收学生人数,对专业的分流计划数进行宏观调控。原则上班级人数不超过30人。

4、遵循择优选拔原则。结合学生个人志愿,学院以截止到2024年秋季学期课程成绩(创新类课程除外)的平均学分绩点作为大类分流的依据,择优选拔。

四、分流对象

1、参加专业分流的学生只能在专业类所包含的专业范围内选择专业,不得跨类选择专业。其中,工商管理类包括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旅游管理4个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包括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2个专业,经济学类包括经济学和国际经济与贸易2个专业。

2、分流学生与分流专业计划人数。参加学院专业分流的学生是我院2024年高考录取为我院工商管理类、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的普通本科学生。

各专业分流学生的计划人数:

大类

细分专业

分流上限(班数)

工商管理类181人

工商管理(双语教学班)

2

市场营销

1

会计学

3

旅游管理

1

经济学类104人

经济学

3

国际经济与贸易

1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97人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3

工程管理

1

注:①经济学(中法班)学生不参加大类分流,不占用分流计划指标;

②已经转专业成功的学生不参加本次大类分流。

五、分流安排

1、分流成绩依据。以截止到2024年秋季学期课程的已有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取小数点后三位)排名顺序确定分流专业人数(排名相同以算术平均成绩排序),平均学分绩点和算术平均成绩以教务系统数据为准。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见附件。

2、分流方案和专业介绍。4月17日-25日,学工组组织学生召开年级大会,进行分流方案解读,以及就业等相关信息情况通报。各系集中组织一次专业介绍和引导,由各系主任或者指定教师对各自专业进行宣讲,引导学生选择符合个人兴趣的专业,确保分流工作顺利开展。

3、专业志愿填报。4月26日-28日,学生在充分了解各专业特色的基础上,填报专业分流志愿表(纸质,手写签名),工商管理大类每个学生填报4个志愿,其他大类每个学生只须填报2个专业志愿。学工组负责收集和统计学生志愿表和专业分流汇总表(电子档),以班级为单位汇总交本科生管理办公室。

4、专业分流方法。4月29日,各大类专业分流采用志愿优先原则,按学生志愿并结合截止到2024年秋季学期课程已有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取小数点后三位)排名顺序确定分流专业人数(排名相同以算术平均成绩排序),在分流专业人数未达到上限时,依次录取第二志愿以及后续志愿(即先确定第一志愿学生,再确定第二志愿学生,依次类推,直至确定所有学生专业)。

5、公示、上报及确认阶段。5月6日,对2024级分流学生的志愿情况、算术平均分、平均学分绩点等评审结果确定各专业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在公示期内,如对分流结果存在异议,学生本人可向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进行书面申诉和反馈。

公示结束后,学院本科生教育办公室将按照公示的结果进行专业排班,并上报本科生院。本科生院审核通过后,在教务系统中进行专业信息变更,学生按分流后所在专业的培养计划完成学业。

六、其它

1、专业分流后,各系根据新的班级建制重新择优遴选班主任。

2、本实施方案由学院本科教育办公室负责解释。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经济管理学院

2025年4月15日

附件: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学生手册本科课程修读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