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型-招生】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创新人才选拔办法

发布人:陈永佳 发布时间:2020-12-08 点击次数:

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创新人才选拔办法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高层次人才选拔模式,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推进一流研究生教育,依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创新人才选拔办法》中地大研发[2020] 76号,特制定学院研究生创新人才选拔办法。

一、选拔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三)高水平大学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无不及格课程,通过英语四级。

(五)学术条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全国、省部级学术科技竞赛、发明创造竞赛荣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奖励。

2、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且排序在前3名。

3、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

4、必修课成绩为专业前40%,且有本学科专业两名及以上教授联名推荐(附件1)。

二、招生指标

该计划为专项计划,不占统考指标。

“研究生创新人才”计划指标分配

类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计划指标

学术型

020200

应用经济学

4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120200

工商管理

专业型

025200

应用统计

6

025600

资产评估

三、选拔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在12月12日前向学院招生部门提交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学术型向学研办提交,专业型向专硕中心提交。

(二)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专家对学生提交材料进行专业素质和创新能力综合考评(专业型确定入选名单流程环节由专硕中心另行规定),确定“研究生创新人才”入选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

(三)入围学生名单由研究生院在学校公示平台上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得“研究生创新人才”资格。

四、录取奖励措施

(一)获得“研究生创新人才”资格的学生,第一志愿选择报考我院相关专业,且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专业复试分数线即可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即可录取。

(二)以“研究生创新人才”录取的学生不再享有其他途径录取政策。

五、其他事项

申请人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院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六、联系方式

专业型研究生通讯地址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 号北区三号楼203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经济管理学院专硕中心

邮编:430074

联系人:张老师

办公电话:027-67883409

邮箱:2761272259@qq.com

学术型研究生通讯地址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锦程街6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服中心411经济管理学院学研办

邮编:430078

联系人:王老师

邮箱:360655881@qq.com

经济管理学院

2020年12月8日

附件:

1.《经济管理学院 “研究生创新人才”专家推荐表》

2.《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创新人才”选拔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