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硕-招生】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经济管理学院2023年专业硕士接收推免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人:陈永佳 发布时间:2022-09-19 点击次数: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3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地大研发〔2022〕4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23年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接收推免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需求,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着力加强科学选拔,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保证推免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二、接收推免生学科专业及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接收推免生类型

推免计划数

025200

应用统计

硕士生

6

025600

资产评估

硕士生

15

125300

会 计

硕士生

10

025100

金 融

硕士生

10

三、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本科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接收程序

1.预报名。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申请考生,于2022年9月21前在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申请。

2.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考生请于9月2116:00前需提交提供统一格式的个人简历(见附件1)及以下材料(以下材料按照附件1要求顺序放置简历后,并合并成一个PDF文档,PDF文档命名要求为“姓名+报考专业+毕业学校+成绩排名+推免生简历)发送邮件到指定邮箱2761272259@qq.com

①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②学生证原件扫描件;

③学籍证明材料:《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申请下载);

④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需加盖推荐学院教务科公章)扫描件;

⑤所在学校推免资格证明材料(包含“学分绩点、专业排名(名次/总人数)等信息”,盖推荐学院教务科公章);

⑥外语水平证书(如:英语四/六级、TOEFL、IELTS、小语种成绩)扫描件;

⑦其他各种能力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省部级学科竞赛奖励,承担或参加的科研项目或工作量,其他获奖证书、社会实践等)扫描件。

3.材料审查评议。我院对申请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9月23日前,分批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4.复试。同意参加复试的申请考生须按要求按时参加复试。

5.完成复试录取手续。全国推免生网报开通当天,申请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填报专业志愿;我院向报考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申请考生收到我院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操作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我院可取消其待录取资格。接受待录取通知的申请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入正式录取名单,不再参加统考。

6.对于未参加推免预报名或复试、直接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院推免生的考生,我院将多批次采取网络远程面试进行复试。申请考生须及时接收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完成“推免服务系统”操作全过程。

五、复试

1.复试对象

本校、外校预报名的所有申请考生。校园开放日面试合格的申请考生无须参加本次复试。

2.资格审核

我院依据材料严格核对考生的申请信息,按接收条件严格审查申请考生的申请资格。

3.复试形式

我院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复试。

4.复试时间

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加入指定QQ群后,在群内统一通知。

5.复试内容

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实践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等。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六、录取

1.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结果按百分制评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复试成绩=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满分80分)+英语听说(满分20分)

2.录取规则

根据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推免计划,按照申请考生复试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3.学费和奖助学金

推免硕士生第一年全部享受硕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以后每年根据学习成绩、科研表现情况动态评定。

七、信息公开

拟录取名单在我院官网公示10个工作日。

八、监督与申诉渠道

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电话:027-67885153,邮箱:yzb@cug.edu.cn

九、其他事项

1.申请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申请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院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院××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74

通信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东区档案馆楼406室 经济管理学院专硕教育中心邮政编码:430074

联系人:高老师、张老师

邮箱:2761272259@qq.com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经济管理学院专硕教育中心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