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与资源环境创新研究院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绿色金融与资源环境创新研究院差旅费管理办法

发布人:陈永佳 发布时间:2019-01-01 点击次数:

一、目的

1.加强研究院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研究院相关费用报销制度;

2.明确研究院费用开支的申请、报销流程和审批权限,提高工作效率。

二、适用人员

研究院研究人员

三、报销要求

对于研究院工作需要产生的差旅费,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报销,不得超支报销。

四、报销流程

1.出差前填写出差审批表报研究院院长审批;

2.出差回来后整理好与出差相关的票据(正规发票)报研究院院长签字;

3.带相关签字打印材料去校财务处办理报销程序。

五、其他说明

上述报销要求仅限于研究院工作需要而产生的差旅费。对于研究人员使用自己研究项目经费报销的差旅费,不在这一规定之列。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绿色金融与资源环境创新研究院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