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缓注册同学尽快办理注册手续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6-02-28 点击次数:


信息来自:研究生院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7-12-5

各位同学:



本学期开学初,一些同学因各种原因办理缓注册手续,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缓注册期限为3个月,请办理缓注册手续的同学补齐应办手续,于12月15前到所在学院办理注册。逾期不办理者,本月开始停发研究生普通奖学金(不再补发),并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处理。

特此通知。



望各位同学相互转告。



研究生院办公室

200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