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环境经济研究中心2009年开放基金申请通知和管理办法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6-02-28 点击次数:

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与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资源环境经济研究中心

2009年开放基金申请通知和管理办法

为促进学科发展,突出为我国特别是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思想,按照基地建设的要求,本中心在2009年度继续设立开放基金,以资助符合本中心研究方向的研究项目,申报工作从即日起开始。现将2009年度开放基金申请和管理办法通知如下:

1.申请者须先填写中心开放基金申请表。本次开放基金项目的申请面向中心内外、校内外。校外学者作为第一申请人的,课题组须有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的教师参加。申请人必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教授以上任职资格。

2.凡符合本中心研究方向,有较大的理论与应用价值,明确的技术线路,较好的前期相关研究积累,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均可提出申请。

3.本开放基金属年度项目,一般在1-2年内完成。2009年开放基金分为重点、一般2个层次,资助额度:重点项目3万元,一般项目1万元。项目由本中心学术委员会审定。凡通过者,中心将通知入选者。经费使用遵循国家、学校财务和中国地质大学资源环境经济研究中心开放基金管理规定。经费使用范围包括:设备使用费、资料费、论文著作发表费、评审费、会议费和差旅费。对于经费使用不合理或不按进度完成计划的课题,本中心有权调整、停发或收回资助基金。

4.凡属中心开放基金资助的课题,其成果由本中心、研究者所在单位及其它资助单位共享,完成的论文必须标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资源环境经济研究中心开放基金资助和“项目编号”字样。课题验收材料以在我校认定的重要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为主。对论文进入SCISSCICSSCIISSHP等检索的资助者,其在下一年度的申请将给予优先考虑。

5.本中心资助的项目原则上在项目完成1年后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估,评估的主要依据是所发表的论文质量。评估为不合格者,3年内不受理其所申报的项目。

6.凡承担了或欲申请本中心开放基金的,必须为本中心每年召开的“资源环境经济管理论坛”提交会议论文,否则取消其申请资格。

7.2009年度开放基金申请自即日起开始,截止日期为200956

联系电话:(02767883182,联系人:李晓琳

Emailzyhjjj@cug.edu.cn

2009416

1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与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资源环境经济研究中心2009年度开放基金课题指南

2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与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资源环境经济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